近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合印發《關于建立消費糾紛訴源治理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明確要求全市各級人民法院、各級消委會應共同探索建立支持消費者集體訴訟制度,這在全國省級審判機關和消費者組織合作開展消費糾紛訴源治理中屬首次。
2021年,市消委會確定九龍坡、璧山、大足等5個區縣消委會作為消費糾紛訴源治理試點單位。九龍坡區法院、璧山區法院分別在該區消委會設立了消費糾紛案件巡回審判點,大足區法院與該區消委會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訴調對接工作的實施方案》。其中,璧山區法院2021年通過“易解平臺”、書面委托等方式委派或委托該區消委會調解案件246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04.75萬元。上述試點單位的工作實踐取得良好效果,為全市建立消費糾紛訴源治理工作機制奠定了基礎。市消委會經與市高法院按照邊試點、邊完善機制的思路,共同起草并印發了《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指出,雙方應建立訴調對接、消費糾紛分析研判、對口聯系、聯合宣傳等四項協作配合機制。其中在建立訴調對接工作機制中,重點強調積極探索消費者集體訴訟制度,明確消委會可通過在庭審中協助舉證、發表觀點等方式支持當事人訴訟,人民法院應充分聽取消委會的支持起訴意見,依法、公正、及時地維護眾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人民法院和消委會協作配合開展消費糾紛訴源治理,是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方式方法的重要實踐。
下一步,重慶市各級人民法院、各級消委會將以《實施意見》為指導,共同推進消費糾紛的訴源治理,依法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消費市場法治氛圍。(記者 余志斌)